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02 17:15:35
离婚陪嫁,若是婚前陪送的嫁妆应当认定为女方个人财产;若是婚后陪送的嫁妆,应当认为是对双方的赠与,为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嫁妆确是婚前财产还是婚后财产。嫁妆属于婚前财产。一般情况下,嫁妆是女方父母对女方个人的赠与,因此应当认定为女方的个人财产,即嫁妆属于女方婚前财产。嫁妆是女子出嫁时亲属赠送的各种物品或货币。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1)一方的婚前财产。(2)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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