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02 17:08:55
人民在审理网络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发现存在以下几个问题。一是主题适格,网络民间借贷发生在相互不认识的个体之间,是通过网络借贷平台实现借方和贷方的商业行为,一旦借方未及时还款发生纠纷诉至,网络借贷平台是否成为诉讼主体,如果成为诉讼主体,应列为被告还是第三人,目前成为焦点。二是管辖难定,从司法实践来看,当事人在借款合同中约定发生纠纷由合同签订地管辖,并在合同中写明签订地为南昌市西湖区,故管辖为南昌市西湖区,但是网络民间借贷都是在网络上签订借款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合同签订地是否真实存疑,所以当事人约定的管辖是否有效也存疑。三是送达困难,原告、被告的住所地均不在南昌市西湖区,发生纠纷以后被告往往找不到人,既不应诉也不举证,且异地送达耗时耗力,还送达不到,效果极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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