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02 17:20:19
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原则上采取召集会议的方式;但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一、股东会的召集程序。1、不设董事会的,由执行董事一手包办。2、设董事会的,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履行或不能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履行职务或不能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推举1名董事主持。3、董事会或执行董事不履行或不能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会)召集与主持。4、监事(会)不召集与主持的,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与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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