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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02 19:27:27
法律分析:财产刑由第一审人民负责裁判执行的机构执行。被执行的财产在异地的,第一审人民可以委托财产所在地的同级人民代为执行。第一审人民应当在本院作出的刑事判决、裁定生效后,或者收到上级人民生效的刑事判决、裁定后,对有关财产刑执行的法律文书立案执行。对罚金的执行,被执行人在判决、裁定确定的期限内未足额缴纳的,人民应当在期满后强制缴纳。对没收财产的执行,人民应当立即执行。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财产刑执行问题的若干规定》。第三条 对罚金的执行,被执行人在判决、裁定确定的期限内未足额缴纳的,人民应当在期满后强制缴纳。对没收财产的执行,人民应当立即执行。第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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