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02 19:27:21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当事人因家暴向机关报案后,机关不处理的,受害人可以向村委会、居委会救助,也可以向申请人身保护令,或者向机关申请复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十三条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有关单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后,应当给予帮助、处理。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也可以向机关报案或者依法向人民起诉。单位、个人发现正在发生的家庭暴力行为,有权及时劝阻。第二十三条 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应当受理。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