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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02 21:29:24
法律分析。合同变更未发生《民法典》第五百四十条禁止规定的情形,经过当事人的一致协商才有效,法律、行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当事人仍未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人民应当认定该合同未生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三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四条。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五条。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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