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03 10:12:19
拖欠员工工资的,员工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申请支付令,人民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补充规定,所谓拖欠工资,就是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超过规定的付薪时间未支付劳动者工资。规定的付薪时间,可以由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约定,但每月至少发放一次。只要未在约定时间内支付工资的,就形成拖欠工资。但是,根据该补充规定,拖欠工资的情形并不包括以下两种情形。(一)用人单位遇到非人力所能抗拒的自然灾害、战争等原因,无法按时支付工资。(二)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在征得本单位工会同意后,可暂时延期支付劳动者工资。延期时间的最长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部门根据各地情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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