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03 10:19:44
土地所强拆自建房的处理程序是。1.拆迁人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出申请。2.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签署意见报市法制办作出限期拆迁决定书。3.送达决定书。4.拆迁人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5.召开联席会制订执行措施并作好被拆迁人最后一次说服工作。6.张贴强拆公告。7.实施强制拆迁。根据《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一、合法强拆需要履行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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