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05 05:04:00
采购工程进行招标投标的,适用招标投标法。立法目的:按照本法规定,工程属于采购范围,但已经颁布实施的招标投标法又对工程实行招标投标作了具体规定,所以,采购工程将受到招标投标法和采购法的双重约束。为了避免在招标投标上发生矛盾和不衔接,有必要在本法中对此作出专门规定。在本法起草期间,本条原本是要解决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采取招标采购方式时,如何与招标投标法衔接的问题。考虑到招标投标法主要是适用工程的招标投标活动,没有将货物和服务纳入强制招投标范围。而且,采购工程只有在采取招标投标方式时,才涉及招标投标法。因此,本条的立法目的是专门解决采购工程招标投标与招标投标法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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