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05 04:44:55
法律分析。如果裁判中对律师费承受问题作发生裁判,则按裁判结果处置;如果裁判中未牵涉则由委托人自己承受。通常而言,在我国还无建议律师费转付规则,谁委托的律师就由谁承受律师花费,原告委托的律师由原告付,被告委托的律师由被告付。不过,在部分案件中,比如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商定了律师费承受主体的,或者在某些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案件等,原告在诉状中要求被告承受因调查、制止侵权做法而发生的律师费由败诉方承受的,能够裁判由败诉方承受。既然已经裁判,如果裁判内容牵涉律师费的承受问题,就按裁判内容执行,否则就由委托方承受各自的律师费。律师收费需视具体情况而定。不同案件标的不同,案件所在地区不同都会影响收费。不同地区、不同律师的收费标准有所不同。双方可以根据案件的难易程度等协商确定律师费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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