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05 04:36:16
【法律分析】;实名举报不可以撤回。实名举报的相关要求规定如下: 1、对采用走访形式举报的,人民应当指派二名以上工作人员在专门场所接待,也可以到举报人认为合适的地方接待;2、接待举报时应当制作笔录,载明举报人的姓名、单位、住址和举报的具体内容,经宣读或者交举报人阅读无误后,由举报人和负责接待的工作人员签名或者盖章。需要录音录像的,事先应当征得举报人同意;3、对采用书信形式举报的,负责处理来信的工作人员应当及时拆阅。启封时,应当保持邮票、邮戳、邮编、地址和信封内材料的完整。不可以。使用真实姓名或者单位名称举报的,属于实名举报。实名举报除通讯地址不详的以外,应当将处理情况和办理结果及时答复举报人。【法律依据】;《人民举报工作规定》 第五条 举报工作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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