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05 04:52:26
法律分析。12个月内。上市公司的并购重组,是涉及双方乃至多方的资源重组,重组流程需要上交中国上市公司监管部审核,获利批准。法律依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第三十一条 收购人自作出要约收购提示性公告起60 日内,未公告要约收购报告书的,收购人应当在期满后次一个工作日通知被收购公司,并予公告;此后每30 日应当公告一次,直至公告要约收购报告书。收购人作出要约收购提示性公告后,在公告要约收购报告书之前,拟自行取消收购计划的,应当公告原因;自公告之日起12个月内,该收购人不得再次对同一上市公司进行收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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