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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05 04:55:20
【房产抵押担保协议】由于房产没抵押 银行就放贷 担保合同无效 1999年,一名叫王玲秋的女子想在长沙市文艺路口开一家小愉乐酒楼,急需一笔启动资金,决定向长沙市商业银行城东支行贷款。于是她找到自己的两名亲友刘长春和任钧民,由他俩用各自的房产向银行提供抵押担保。该年4月1日,在刘长春和任钧民均没有到有关部门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手续的情况下,东城支行与刘长春和任钧民签订了两份抵押合同后,又与小愉乐酒楼签订了一份短期贷款合同,约定由东城支行向小愉乐酒楼发放贷款45万元,借款期限自1999年4月2日至1999年8月2日止。次日小愉乐酒楼即取得贷款45万元。小愉乐酒楼并没有如期归还贷款,拖欠到2001年8月20日时,除本金外,已欠银行利息4125.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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