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05 04:57:45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一百七十条规定:二人以上实施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其中一人或者数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能够确定具体侵权人的,由侵权人承担责任;不能确定具体侵权人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按照不同情况,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1、两人打架,第三人劝架意外受伤,如果第三人的伤不是打架的两个人造成的,是第三人自己不小心造成的,第三人受伤的损失可以由打架的两个人适当补偿,第三人自己需要承担一部分。2、两人打架,第三人劝架意外受伤,如果第三人的伤是打架的两个人其中一个人造成的,第三人受伤的损失由这个人赔偿,另一个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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