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04 15:53:08
法律分析。一、被拆迁房是私有住房,其所有权是夫妻一方在结婚登记之前取得的,拆迁安置房的所有权也登记在原被拆迁房屋所有人名下,拆迁安置房应认定为个人财产而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二、夫妻一方婚前承租的公有住房的,婚后该房拆迁,安置房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差价是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结清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依法分割。三、如果拆迁安置房同时安置了其他家庭成员,该拆迁安置房是夫妻共同财产还是家庭共有财产拆迁安置房,离婚时应当给予其他居住权人补偿后才能分割处分拆迁安置房的所有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