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04 09:50:29
用人单位拒不签订劳动合同,应该自第二个月第一天开始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并不引起经济补偿金的支付。用人单位是否须支付经济补偿金,得看其行为是否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6条之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劳动关系成立之日,并不是劳动合同签订之日,而是用人单位实际用工之日。经济补偿金=本人工资×工作年限,其中本人工资为劳动关系终止之日前12个月所有货币性收入的平均数,工作年限为满一年算一个月,不满六个月的算半个月,六个月到一年的算一个月。如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需支付经济赔偿金,标准为经济补偿金的二倍。一、哪些情况下企业解除劳动合同不赔偿。(一)协商解除:劳动者提出,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