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04 11:44:21
为了确保仲裁裁决的公正及时,仲裁必须依法定程序进行。仲裁的法定程序主要分为四个阶段。一、受理阶段仲裁程序是以当事人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为起始。仲裁委员会收到当事人提交的仲裁申请书后,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在收到仲裁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向申请人发出受理通知书,同时向被申请人发出仲裁通知书及附件。双方当事人在收到受理通知书或仲裁通知书后,应当做好以下几项工作。1、申请人须在规定的期限内预交仲裁费用,否则将视为申请人撤回仲裁申请。2、被申请人可在仲裁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向仲裁委员会提交书面答辩书。3、分别做好证据材料的核对及整理工作,必要时可提交补充证据。4、及时提交仲裁员选定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详细写明委托权限的授权委托书等有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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