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04 11:38:57
法律分析:一、性质不同。1、人格尊严权性质:民事主体作为一个“人”所应有的最起码社会地位并且受到他人和社会的最基本尊重。2、名誉权性质:人们依法享有的对自己所获得的客观社会评价、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二、变现形式不同;1、人格尊严权变现形式:人格尊严权具体表现为名誉权、肖像权、姓名权、隐私权、荣誉权;人格尊严权集中表现为名誉权。2、名誉权变现形式:一个公民、一个法人的品德、才干、信誉等在社会中所获得的社会评价。判断自然人的人格尊严是否受到侵害,不仅要考虑自然人的主观自尊,还要考虑自然人在正常社会范围内所享有的最基本的“人”的尊重是否受到客观的减损;如果是这样的话,他或她的人格尊严受到侵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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