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05 13:25:54
法律分析。一、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的房屋,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平等分配,双方可以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判决。二、如果为婚前一方全款出资购买的房屋,应认定为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无需分配。三、如果为一方婚前付首付购买的房产,婚后共同还贷的,则共同还贷部分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双方也应先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由判决的,可以将该房产判归房屋登记一方所有,对于共同还贷和增值部分,由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向对方支付相应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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