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5-25 20:43:05
一、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按一般共同财产处理。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是指由双方共同管理、使用、收益、处分,以及用于债务清偿的财产,主要包括。(1)工资、奖金。(2)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5)其他应当归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二、双方共同财产必须具备以下两个条件。1、须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同居以前一方所得的财产,解除同居关系后一方所得的财产,以及一方死亡后另一方所得的财产,都不属于共有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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