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5-25 18:27:37
根据《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规定:取消食品流通许可证,新申请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在当地食药局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申请领取《食品流通许可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食品流通许可申请书》。(二)《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三)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四)负责人及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五)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设备、工具清单。(六)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设施空间布局和操作流程的文件。(七)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八)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规定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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