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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5-25 17:38:54
法律分析:2016年8月9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以食药监食监一〔2016〕103号印发《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该《通则》分总则、材料审查、现场核查、审查结果与检查整改、附则5章56条,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负责解释,自2016年10月1日起施行。地方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严格按照《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一步优化许可流程,提高许可效率,加强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制定了《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现予印发,自2016年10月1日起施行。《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报告总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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