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5-25 14:33:29
法律分析。进出口货物的相关当事人,可以自行或委托相关企业预先在海关处依法办理登记备案。登记备案形式可以为电子数据报关单或纸质报关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申报管理规定》。第四条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可以自行向海关申报,也可以委托报关企业向海关申报。向海关办理申报手续的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受委托的报关企业应当预先在海关依法办理登记注册。第五条申报采用电子数据报关单申报形式或者纸质报关单申报形式。电子数据报关单和纸质报关单均具有法律效力。电子数据报关单申报形式是指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 受委托的报关企业通过计算机系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的要求向海关传送报关单电子数据并且备齐随附单证的申报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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