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5-25 16:09:36
已经赠与的东西想要回来即行使赠与人撤销权。(一)任意撤销权的行使条件。1、赠与合同是非经公证证明订立的。2、只能由赠与人本人行使撤销权。3、赠与不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性质或道德义务性质。4、只能在赠与财产交付之前行使撤销权。(二)法定撤销权的行使条件。受赠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要回。第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的。第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的。第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的。【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第658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