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5-25 20:01:08
因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以及侵犯驰名商标特殊保护权利提起的民事诉讼,由《商标法》第13条、第52条规定的侵权行为的实施地、侵权商品的储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一、这些因素的法律解释。侵权行为地,是指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法律事实所在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和侵权结果发生所在地。一般情况下,侵权行为实施地和侵权行为发生地两者相一致,均在同一地点。但也存在两地不一致时,针对该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可能存在三处管辖人民法院,即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和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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