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5-25 20:03:56
依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是具有行政处罚权力的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以下简称行政处罚法)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是具有行政处罚权力的机关。其中,县级人民政府可以对其管辖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实施轻微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而市、自治州、地区、省级人民政府可以对其管辖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实施一般性、重大或跨县级行政区域的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需要注意的是,行政处罚应当遵循法定程序,包括听证、告知、申辩等程序,并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权限、程序、处罚种类、幅度执行。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当事人有权申请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保障其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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