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5-25 19:44:34
地方性法规具体名称根据不同地区和领域的需要而不同,一般包括地方性条例、规章、决定、通知等,主要用于规范本地区特定领域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规定,地方性法规可以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的地方性法规和县、自治县、市辖区和市属区的地方性法规两种类型。1.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的地方性法规: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决定。如北京市的《北京市环境保护条例》、广东省的《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等。2.县、自治县、市辖区和市属区的地方性法规:包括县、自治县、市辖区和市属区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决定。如上海市浦东新区的《上海市浦东新区土地利用管理规定》、广州市天河区的《广州市天河区垃圾分类实施办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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