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5-23 05:31:03
工程质量保修金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建设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维修的资金。建设单位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投资的建设项目,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3%左右的比例预留保证金。社会投资项目采用预留保证金方式的,预留保证金的比例可以参照执行发包人与承包人应该在合同中约定保证金的预留方式及预留比例。一、工程竣工结算如何进行编审。工程竣工结算按以下进行编审。1、单位工程竣工结算由承包人编制,发包人审查;总承包工程由具体承包人编制,发包人在总承包人审查的基础上进行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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