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5-23 05:33:35
夫妻已经协议离婚办妥了相关的手续,后来一方才发现自己在原来这段婚姻中遭受的损害太大,在离婚的时候并没有向前夫或是前妻要求赔偿,觉得自己的损失会比较大。那么,已经协议离婚半年,还可以再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吗。已经协议离婚半年,还可以再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吗?有证据可以要求赔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27条的规定“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以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但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已经明确表示放弃该项请求,或者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一年后提出的,不予支持。”离婚后要求赔偿应符合以下几个条件,包括。一、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后,有权利提出损害赔偿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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