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5-22 13:08:37
修路拆迁赔偿不合理的,当事人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选择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提起行政诉讼以维护自己在拆迁中享有的合法权益。一、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怎么选择。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除非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先申请行政复议的,行政争议当事人可以自由选择申请行政复议还是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已经被依法受理的,当事人在法定复议期限以内不得提起诉讼;行政诉讼已经被依法受理的,则不得再申请行政复议。二、行政复议前置程序。行政复议前置是指行政相对人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定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在寻求法律救济途径时,应当先选择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而不能直接向人民提起行政诉讼;如果经过行政复议之后行政相对人对复议决定仍有不同意见的,才可以向人民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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