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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5-24 02:03:14
因自己的车被扣停放在汽修厂里,趁人不注意,持备用钥匙把车悄悄开走,这一行为照样构成盗窃罪。7月31日,三门峡市湖滨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袁*华(化名)涉嫌盗窃车辆一案,湖滨区法院判处被告人袁*华管制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2011年2月15日20时许,袁*华驾驶一辆昌河面包车在三门峡市黄河路进行非法营运时,被市客运公司管理处工作人员查获后,依法扣留停放在一汽修厂内。当晚21时许,袁*华来到汽修厂,趁该厂工作人员不注意,手持备用钥匙把车悄悄开走。该厂工作人员发现车辆不见后,迅速报告客运管理部门负责人给袁*华联系,袁*口否认。事过不久,袁*华驾驶该车在市区一交叉路口处被公安机关查获。后经三门峡市价格认证部门鉴定,该面包车价值7250元。经法院依法开庭审理,遂作出以上判决。检察官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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