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5-24 01:49:45
一、营运车辆不允许扣押。1、在一定条件下营运车辆也可以扣押。如果不存在下列情形的,则不能随意暂扣车辆,具体如下:(1)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2)具有使用伪造、变造或者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嫌疑的。(3)未按照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4)公路客运车辆或者货运机动车超载的。(5)具有被盗抢嫌疑的。2、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八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检验、鉴定机构约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约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十日。超过二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二、可以扣押车辆的情况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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