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5-24 01:56:38
法律分析。为鼓励员工子女刻苦学习、积极进取,并增强企业凝聚力,集团和大盟决定:对报考北方国际大盟成员院校(计划内统招生)并被录取的员工子女给予一定奖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第六十三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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