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5-24 01:09:04
司法实践中,涉嫌民间借贷合同的效力问题已逐步成为民事审判中的难点。由于我国第52条第5项将“违反法律、行规的强制性规定”作为合同的无效事项之一,同时最高人民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14条规定:“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规定的‘强制性规定’,是指效力性强制性规定。”实践中,往往注重探讨第176条关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规定是否属于效力性强制性规定,而忽略了商业银行法的相关规定。商业银行法第11条规定:“设立商业银行,应当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审查批准。未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吸收公众存款等商业银行业务,任何单位不得在名称中使用‘银行’字样。并由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予以取缔。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