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5-24 02:18:10
离婚双方在争取抚养权的时候,可以不征求孩子的意见,但是针对的是八周岁以下的孩子。这主要根据了我国民法典第1084条的规定。根据民法典第1084条,子女已经年满八周岁的话,父母争取抚养权的时候,法院会尊重子女的真实意愿。换句话说,不征求孩子意见的情况,主要针对的是未满八周岁的子女。这主要是因为,我国民法典同时规定了,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符合其智力状况和精神状况的范围内,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能够做出一定的判断,从事相应的民事法律行为。因此,为了体现对未成年人的尊重,民法典作出了特殊的规定。【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