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5-23 18:09:57
从 2012年1月1日起部分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在基本养老金调整后达不到下列标准的(不计算今年的高龄、高级技术职称或1953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人员增发部分)采取发放生活困难补助的方法予以补齐。原师职(包括专业技术6、7级文职干部局级)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为31元;原团职(包括专业技术8、9级文职干部处级)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为2755元;原营职(包括专业技术10、11级文职干部科级)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为2449元;原连职(包括专业技术12级文职干部1级科员)及其以下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为2342元。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月基本养老金调整后不足上述标准的采取生活困难补助的方法据实补齐。企业退休军转干补贴调整标准按照以上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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