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5-23 19:57:0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因无其他机动车驾驶人代替驾驶、违法行为尚未消除、需要调查或者证据保全等原因不能立即放行的,可以扣留车辆。(一)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二)具有使用伪造、变造或者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嫌疑的。(三)未按照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四)公路客运车辆或者货运机动车超载的。(五)具有被盗抢嫌疑的。(六)属于拼装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的。(七)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百一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非机动车,应当当场出具凭证,并告知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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