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5-24 05:17:53
医保分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农合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离休干部医疗保险四种。浙江省医保门诊报销比例为:门诊年度报销上限:20000元。起付线:在职人员1800元,报销比例:70%起。退休人员1300元,报销比例:85%起。一、住院医疗保险待遇,起付标准以上的基本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按以下比例支付。(一)未成年人及在校学生按一级医疗机构85%、二级医疗机构75%、三级医疗机构65%的比例支付。(二)其他城乡居民按一级医疗机构85%、二级医疗机构70%、三级医疗机构55%的比例支付。二、门诊慢性病待遇,参保人员按规定就医发生的门诊指定慢性病门诊专科药费,统筹基金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70%、其他定点医疗机构50%的比例支付。统筹基金每人每病种当月最高支付50元,超出部分由参保人员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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