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5-24 06:16:55
1、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2、难产,增加产假15天。3、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4、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5、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6、晚育产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一、各类生育费用报销所需资料。1、女职工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成都市生育保险待遇审批表》一式两份(加盖学校行政公章)、劳动合同书、本人身份证、财政部门制作或监制的医疗服务收费票据、出院证明书、生育指标、婴儿出生证或其他医学证明、婚姻证明。2、男职工生育医疗费补贴。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