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5-24 03:17:07
债权人代理人上门讨债,还款后被判无效。近日,湖南省宜章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蹊跷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并判决被告向代理人还款无效,应当在十日内归还原告借款。李某、张某、王某三人系朋友关系,李某因资金周转需要向张某借款2万元,借期6个月。借款到期时张某因事于外地出差。王某知悉张某出差后,以张某委托代理人身份向李某讨要该笔借款。李某依王某要求向其支付了2万元。张某回家后向李某提出还款要求,李某以已经归还借款为由拒绝再次向张某还款。故张某将李某诉至本院,要求本院判决被告李某还款无效,并立即归还原告借款2万元。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