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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5-23 16:44:39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8条第11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8条第11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8条只有一款。第五十八条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十五公里。第八十八条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罚种类包括:警告、罚款、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拘留。第八十九条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这样解释大家理解吗。该内容由 赵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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