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5-23 15:27:40
一、著作权保护地域范围划分。《著作权法》第三条条例中所称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1、文字作品。2、口述作品。3、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4、美术、建筑作品。5、摄影作品。6、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7、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8、计算机软件。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二、著作权的内容;1、著作人身权;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2、著作财产权;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其他著作财产权。三、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著作权法条例中下列作品的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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