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5-23 14:59:03
未婚同居男女可要求返还彩礼,因未办结婚登记手续属法定彩礼退还事由。如已支付彩礼且未用于共同生活,可解除同居关系后要求返还。未婚同居的男女属于同居关系,可依法要求返还彩礼。因为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属于法定彩礼退还的事由。因此,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支付方能提供证据证明确实支付了彩礼且该彩礼钱也未用于共同生活,解除同居关系后可以要求返还彩礼款。《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该内容由 马阳阳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