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5-23 17:18:23
2005年7月15日起施行。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8号,《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经2005年5月16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05年7月15日起施行。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历史文化意义。1、宣传和推销地理标志产品,实际上也就是在推销产地优秀的历史和文化。中国在文化和传统遗产方面具有很大的优势,每个国家对中国在文化传统方面都给予了很高的评价。做好中国传统名优产品的推销、宣传和地理标志保护工作,就是宣传、保护中华民族优秀的、多姿多彩的传统文化。这项工作做好了,不仅可以拓展国际市场,带动经济发展,而且可以让这些商品带着中华民族光辉灿烂的传统文化走向世界,提高“中国品牌”的国际形象和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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