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5-23 21:20:10
以牟利或者传播为目的,走私淫秽的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图片、书刊或者其他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以牟利或者传播为目的,走私淫秽物品,达到下列数量之一的,可以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较轻”:(一)走私淫秽录像带、影碟五十盘(张)以上不满一百盘(张)的。(二)走私淫秽录音带、音碟一百盘(张)以上不满二百盘(张)的。(三)走私淫秽扑克、书刊、画册一百副(册)以上不满二百副(册)的。(四)走私淫秽照片、画片五百张以上不满一千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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