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5-24 07:12:31
法律分析:所需材料;居民户口簿;原居民身份证(换领时)。《广东省居住证》或就学证明(16周岁以下)。《广东省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采集检测回执》。办理程序;1.申请人持上述有关证件及材料到居住、就学所在地公安分局户政办证窗(莞城、虎门公安分局辖下派出所)申请,现场通过市财政局非税系缴纳工本费(或到全市任何一间农业银行代收款网点缴纳),公安机关采集申请人指纹信息后发给《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2.申请人在办理申领居民身份证手续60日后,凭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到受理单位,经校验指纹信息和核对登记项目无误后领取居民身份证。法律依据:《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工作十条准则》第三条 不予受理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的情形主要包括。(一)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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