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5-23 10:33:03
一、协商解除。协商解除是指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经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合同。《劳动法》第24条规定:“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可见,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仅可以协商变更,还可以协商解除。二、法定解除。法定解除是指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法定解除合同情形,当事人有权解除合同。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