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5-22 07:36:56
法律分析。1.役由机关在就近的拘役所、看守所或者其他监管场所执行。2.在执行期间,受刑人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法律依据。《看守所留所执行刑罚罪犯管理办法》。第二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前,剩余刑期在1年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刑罚。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由看守所执行刑罚。第五十五条 被判处拘役的罪犯每月可以回家一至二日,由罪犯本人提出申请,管教民警签署意见,经看守所所长审核后,报所属机关批准。第五十七条 对于准许回家的拘役罪犯,看守所应当发给回家证明,并告知应当遵守的相关规定。罪犯回家时间不能集中使用,不得将刑期末期作为回家时间,变相提前释放罪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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