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5-22 08:09:52
法律分析:根据《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试行)》第四条规定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是认定低保对象的三个基本要件。持有当地常住户口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低保。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九条规定国家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给予最低生活保障。法律知识;《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试行)》第九条规定申请低保应当以家庭为单位,由户主或者其代理人以户主的名义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受申请人委托,村(居)民委员会可以代其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事处)提交低保书面申请及其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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