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5-22 22:04:19
需要满足的条件。(一)各类建设项目不得使用级保护林地。(二)批准、同意的建设项目,有关部门和省级及其有关部门批准的基础设施、公共事业、民生建设项目,可以使用级及其以下保护林地。(三)外交建设项目,可以使用级及其以下保护林地。(四)县(市、区)和设区的市、自治州及其有关部门批准的基础设施、公共事业、民生建设项目,可以使用级及其以下保护林地。(五)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勘查项目、大中型矿山、符合相关旅游规划的生态旅游开发项目,可以使用级及其以下保护林地。其他工矿、仓储建设项目和符合规划的经营性项目,可以使用级及其以下保护林地。(六)符合城镇规划的建设项目和符合乡村规划的建设项目,可以使用级及其以下保护林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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